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最近几天印发《贵州省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增加服务供给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70%的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方案》提出,积极探索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以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加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供给,加快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居家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的任务主要包括:提供基础服务,即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包括提供治疗和检查,建立医务人员家庭访视和家庭病床检查制度,为家庭病床患者提供相关疾病预防措施,给予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心理护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即临终关怀,心理护理,医疗救助等,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的居家医疗服务需求
《方案》要求,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收费,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范围予以保障,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居家医疗服务,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项目,减轻老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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