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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燕梦蝶    时间:2022-12-29 15:43   阅读量:179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2022年5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752,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71,493.2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不派发红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公司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52,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11万元:对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非限售股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的税率征收,对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税率)。

每10股0.222万元以内,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111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股息分配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22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4日。

四。支付股息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利润分配方法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高翔和邓巍巍。

七。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宣布

新疆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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